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日聯合發布《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要求AI生成合成的內容,未來都必須添加標識。
網信辦表示,近年來,人工智能(AI)技術快速發展,為生成合成文字、圖片、影片等提供了便利工具,海量訊息得以快速生成合成並在網路平台傳播,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生成合成技術濫用、虛假訊息傳播擴散加劇等問題。
根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是指利用人工智慧技術生成、合成的文本、圖片、聲音、影片、虛擬場景等。人工智慧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
例如,可能導致公眾混淆或者誤認的,應當在生成或者編輯的訊息內容的合理位置、區域進行顯著標識,向公眾提示深度合成情況,包括「智能對話、智能寫作等模擬自然人進行文本的生成或者編輯服務」。
網信辦相關負責人提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的一大重點是為了解決「哪些是生成的」「誰生成的」「從哪裡生成的」等問題,推動由生成到傳播各環節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力爭打造可信賴的人工智能技術。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