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海南3月8日發布《三亞市住宿業客房預訂退訂指導意見(試行)》提出,非法定節假日期間住宿業經營者、線上預定平台應遵循客房入住前七日以上,可無理由全額退款規則。法定節假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與國慶節期間,住宿業經營者、線上預定平台應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無理由全額退款規則。
指導意見自今年3月8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適用於三亞市行政區域內住宿業客房預訂、退訂及相關服務活動,僅針對線上預訂平台產生的直客散客訂單,不包含團隊、線下電話預定、旅行社渠道預定訂單。
指導意見稱,住宿業經營者應設立「信用退」「無憂退」等快速退款機制,在消費者提交退訂申請後,在兩小時內必須響應,在限定時間內退回款項;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留、少退消費者房款。
指導意見也說,線上預定平台須在預訂頁面顯著位置標注退訂政策,包括免費退訂截止時間、階梯式扣費比例、不可抗力條款(特殊情形處理方式);加強產品信息審核機制,禁止使用模糊表述(如「部分退款」「酌情收取」),必須明確金額或比例。
海南三亞試行住宿退訂指南,明確非節假日七天前可全額退款。 (新華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