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管理制度》3月1日起正式生效,議員李靜儀、梁孫旭聯同市販互助會到不同小販區了解經營情況,由於經營者普遍年長,對條文的了解亦需時,他們希望當局新法實施後以勸喻協調為主,人性化處理,更好地與市販會及小販溝通,做好法律宣傳,讓小販能適應和配合相關制度的執行,亦期望當局協助他們改善經營環境。李靜儀、梁孫旭議員辦事處團隊聯同市販互助會代表了解市販經營情況。 (受訪者提供圖片)
議員李靜儀、梁孫旭聯同市販互助會代表落區。(受訪者提供圖片)
李靜儀、梁孫旭、市販互助會理事長盧惠妮、常務理事鄭鎵良、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高岸峰日前到下環街及義字五街等小販區了解小販的營運情況,了解小販在新制度實施所遇到的疑問和困難。
小販需時適應和理解新制度
李靜儀、梁孫旭表示,由於不少小販都較年長,在新法規範有不少調整的情況下,需要時間適應和理解新制度,例如他們關注親身經營240天和持續經營的規定,包括因疾病等情況的處理;也有一些檔口較為狹窄,擺放和展示貨品空間不足等問題。希望當局能體恤他們的困難,執法時以勸喻為主,讓小販能更好適應。
籲放寬小販檔位面積和經營種類
兩位議員表示,目前街市和小販面對營運上的困難和挑戰,包括市場競爭激烈和市民購物習慣改變;而不少攤販經營幾十年,養活了眾多家庭,當中一些人逐漸年長,亦難以轉行,故期望繼續以此為生,自食其力。面對現時有不少空置檔位下,期望當局可考慮放寬小販檔位面積和經營種類,鼓勵貨品多元化,更貼合市場需要,以及支持市販的發展。
《小販管理制度》已於3月1日起生效。當中訂明小販准照持有人須遵守的義務、監管與處罰的制度,如屬嚴重違規的情況,小販准照可被註銷;小販准照持有人親身經營小販業務的日數,每年不得少於240日;考慮到攤販經營受制於環境及天氣等因素,如在惡劣天氣下,或因應行政當局依法要求、根據管理小販指引而暫停業務的日數,亦視為親身經營業務的日數。為讓現有小販順利過渡,小販准照持有人可於新法生效日起90天內,作出繼續持有或移轉准照的經營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