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屋房屋諮詢委員會討論修訂經屋置換制度,引起廣泛關注。隨著公共房屋穩定趨於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充足,加上居民置業態度出現改變,現時是探討房屋政策的長期規劃的“好時機”,本人支持政府開展相關意見收集工作,廣泛聽取社會聲音。
在當前低出生率的情況下,本人認為家庭發展優先的理念應貫穿在整體房屋政策當中。除了上述置換或銜接機制,應進一步創設具傾斜性質的制度,例如新加坡有“育兒優先配屋計劃”及“第三胎優先購屋計劃”;香港有“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及“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都是透過預留一定房屋比例供相關家庭申請,以進一步提升青年人婚育意願,減低他們在生育或考慮是否生育時,對住屋方面的顧慮。
此外,未來階梯內的置換與階梯間的銜接應該能滿足多元、便利、暢通性的條件,一方面可因應家庭成員增加而“細換大”,也可讓父母在子女在外“成家立室”後,換成細單位居住,又或在經濟條件改變時置換合適的經屋或夾屋單位,滿足不同家庭狀況的住屋需要。
公共房屋規劃除了考慮數量、戶型及價格等問題,還要考慮例如社區人口分佈、社區配套等問題。參考香港及新加坡有較為完善的都市更新及城市規劃制度,不少舊區經過政府主導更新重建後,能滿足居民對於公屋、私樓與公共設施的共同需求。本澳土地面積更少,人口密度更高,因此除了發展如新城A區這樣的新社區,建議應整體檢討都市更新和各分區規劃的落實,對一些生活機能完善的舊區,通過政府主導都市更新釋放這些舊區的土地,作為興建不同階梯房屋之用,讓階梯房屋政策能更貼近居民的實際需要。
直選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 黃潔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