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商務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聯合主辦的《關於修訂〈 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宣講會於昨(18)日上午在澳門旅遊塔會議娛樂中心舉行,國家商務部聯同內地多個部委代表出席並講解,讓澳門各界更好理解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的CEPA新政策的內容。多個政府部門、協會、商會及工商界等逾300人出席。有科技業界的與會者表示,修訂對澳門科技行業發展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相信有助澳資企業擴闊內地市場。
《關於修訂〈 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宣講會順利舉行。(經科局圖片)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戴建業致辭時表示, CEPA自2003年簽署以來,一直是內地與澳門經貿合作的重要基石,為深化兩地經貿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它不僅促進了兩地經貿的深度融合和協同發展,更為澳門企業開拓內地市場提供了堅實支持與廣闊發展機遇。
去年10月,內地與澳門簽署《關於修訂〈 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體現了內地對澳門的開放程度持續擴大,是國家在新時代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具體實踐,也是助力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一項重要舉措。
戴建業:多渠道推廣CEPA政策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戴建業司長致辭。 (經科局圖片)
他指出,CEPA《修訂協議二》包含很多亮點,例如進一步降低了澳門服務提供者的准入門檻,取消了在澳門從事實質性經營三年的年限要求,使初創企業能夠更早地享受CEPA的優惠待遇。此外,《修訂協議二》還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使用澳門法律為合同適用法,為澳門法律專業人士創造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同時,《修訂協議二》增加了高新科技、金融服務、視聽文化等服務領域的開放措施,為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了新機遇和新空間,也為建築工程、會計、醫療、教育等專業人士到內地發展提供了更多便利,拓寬了專業服務的發展空間,為澳門社會各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條件。
戴建業稱,宣講會旨在深化業界對《修訂協議二》內容的理解,讓澳門各界充分用好國家優惠政策。《修訂協議二》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特區政府將加強宣傳,多渠道推廣CEPA政策,在促進兩地經貿合作的同時,也為國家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展望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與國家有關部委緊密溝通和合作,凝聚各界力量,用好用足包括CEPA在內的各項中央惠澳措施,加快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共同推動服務貿易的高質量發展,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澳門作用。
商務部:放寬限制推動經貿合作國家商務部樊世杰司長致辭。(經科局圖片)
國家商務部司長樊世杰致辭時表示,自CEPA正式實施以來,我們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以制度型開放為引領,對澳門不斷放寬市場准入限制,加強兩地規則銜接,推動經貿合作邁上新台階。本輪《 CEPA服務貿易協議》修訂在開放幅度、制度創新和規則對接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將與特區政府一道堅決貫徹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重要講話精神,支持澳門不斷開創「一國兩制」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在會上,經科局代表回顧了CEPA實施情況及介紹《修訂協議二》內容,內地多個部委就金融服務、法律服務、高新科技服務、其他專業服務等專題探討,並解答業界關注的提問,協助澳門工商界加深了解CEPA優惠措施,更好掌握內地政策法規的最新動向。
科企:對澳企開放程度更大博維智慧科技公司執行董事吳鴻褀指,今次政策修訂有助澳資企業擴闊內地市場。 (林嘉欣攝)
會後,博維智慧科技公司執行董事吳鴻褀受訪時表示,《CEPA修訂協議二》有不少內容關於科技領域的開放,特別是數據庫服務中的跨境數據業務提供以及互聯網數據中心的設立,都有對於澳資企業有相當大程度的開放,取消澳資企業在內地投資互聯網數據中心的股比限制,全面開放了澳資企業到內地的試點城市進行投資,對於澳門科技企業是一個非常大的利好政策。特別是在澳門要提供跨境數據服務方面,過往澳門科技企業需要可能透過合資或者受股份比例的限制,待《CEPA修訂協議二》實施,進一步開放後,澳門科技企業可以更加靈活面向境外客戶提供境外數據服務。他認為,今次修訂對於澳門科技行業發展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相信有助澳資企業擴闊內地市場。
仲裁業:進一步擴寬業務空間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表示,新政策對澳門仲裁業務是一個很大的擴寬機會。 (林嘉欣攝)
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受訪時表示,《修訂協議二》重點提及支持澳資澳法、澳資澳仲裁,意思就是國家政策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註冊的澳資企業,選擇香港、澳門作為仲裁地,以及可在商業合同中加入選擇使用香港或者澳門的法律為合同適用法,這對於澳門仲裁業務有一個很大的擴寬機會。主要是因為當澳門投資者前往內地開設公司及營商,可選用澳門合同法以及選擇在澳門作為仲裁地,對於規則銜接,可以充分利用仲裁機制,令他們能夠順暢解決糾紛爭議。她又相信,日後會有更多在內地澳資企業會選擇使用澳門仲裁服務,在澳門仲裁制度下,加上內地與澳門簽署《仲裁保全安排》,在制度上已可令到澳門仲裁服務在內地執行、保存上有更加大的法律保障,在種種制度下再配合《修訂協議二》,鼓勵澳資澳法、澳資澳仲裁的制度會進一步令到澳門仲裁界、法律界有更多的業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