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於二O二二年透過第七 /二O二二號法律修改第一六 /二OO一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當中規定,在任何情況下,承批公司只可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費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與管理公司分享娛樂場的收入或支付佣金。由於營運模式及要求改變,對管理公司(俗稱:「衛星場」)經營造成一定影響,十八間「衛星場」中,便有七間選擇不再經營。「衛星場」三年過渡期即將於今年12月31日屆滿。 (資料圖片)議員李良汪就「衛星場」順利過渡及相關僱員就業與社區經濟提出書面質詢。 (受訪者提供圖片)
議員李良汪稱,「衛星場」的僱員當中,部分屬承批公司派往、部分則屬「衛星場」自行招聘,社會早已對相關僱員可能受到的影響表達強列關注。特區政府回應時表示,承批公司派往「衛星場」的員工必須收回及安排好,而「衛星場」聘用的員工,最低標準是確保勞動權益不受損。他認為,有關回應未能釋除「衛星場」聘用的員工的憂慮,加上新《博彩法》許可「衛星場」以原有方式繼續經營的三年過渡期,即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陸續有更多的「衛星場」僱員擔憂,倘公司與承批公司最終未能就「管理費」問題達成共識而結束營運,在現時就業市場仍然不容樂觀的情況下,將對其就業及家庭造成嚴重影響,期望特區政府及早正視和積極應對。
衛星場對社區經濟有積極意義
李良汪指出,「衛星場」過去至今支撐着本澳眾多就業崗位,加上在吸引旅客、帶動博彩與社區經濟等方面亦發揮了積極意義,其存續與否,對周邊中小微企尤其餐飲、零售等行業的經營起着重要作用。故此,特區政府有必要及早主動協調,促進承批公司與「衛星場」釐訂管理費事宜,讓「衛星場」順利過渡,以保障僱員就業及社區經濟穩定。
為此,李良汪提出書面質詢,關注特區政府將於何時主動協調,促進「衛星場」與承批公司之間就釐訂管理費達成有效共識,讓「衛星場」順利過渡。倘「衛星場」結業而出現的大量僱員失業,當局是否已制定預案,確保相關僱員勞動權益不受損,以及後續的就業配對工作有何具體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