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近期共有五名本地居民分別被高薪誘騙至台灣地區和柬埔寨,參與電信網絡詐騙及運送不法金錢等工作,年齡最小僅為16歲男學生。事實上,過去網絡求職騙案時有發生,包拾以“彈性在家工作”、“無需經驗”、“薪金優厚”等作招徠誘騙,實為詐騙金錢、盜用個人、銀行或信用卡資料等。現時犯罪集團進一步利用部分求職者可能缺乏社會經驗,誤以為工作合法,發佈高薪、不需任何技能或學歷等優厚報酬誘導居民誤墮法網,淪為犯案工具,值得社會各界共同警惕。
近年,本澳網絡詐騙案件的確呈上升趨勢,據司警局數據,2024年互聯網詐騙立案906宗,按年增加4%;釣魚短訊和釣魚網站盜取信用卡資料案件689宗,是增量最大的網絡犯罪類型;加上詐騙手段呈多樣化、隱匿化發展,為預防、偵查及打擊工作帶來挑戰。值得注意的是,按當局公佈的案情,以及本人在網絡上觀察及居民反映可見,使用網絡社交平台已成為詐騙份子的主要作案工具。除了高薪誘騙境外工作,還有網上殺豬盤、網購及售賣門票,又或冒充本地知名零售企業、金融機構、學校預購產品等騙取金錢的案件,大多是使用虛擬身份在不同社交平台上發佈詐騙帖文。雖然當局已即時公佈犯罪案件及防騙資訊來宣傳警示,但仍有居民相繼墮入騙局,社會期望當局加強從社交平台上源頭巡查打擊,避免居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受到風險。
對此,本人建議當局加強對網絡社交平台的主動監管和網上巡查工作要求平台建立嚴格的用戶註冊和有效的即時舉報機制,及時刪除詐騙帖文和帳戶,減少詐騙帖文在網絡上流轉的時間;針對高新誘騙境外工作,加強相關預防及打擊工作,在學校及青年社團推行普法教育;與不同國家建立機制,及時給予受誘騙到外地的本澳居民相關協助。
直選立法議員、共建好家園協會理事長 黃潔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