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於2020年11月1日生效,法律規定在生效後滿兩年進行首次檢討,其後每兩年須進行一次檢討。首次檢討工作已經於去年完成,並對最低工資金額作出調整,調整後的金額已於今(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有議員關注第二次最低工資檢討工作現時有何進展。勞工事務局回覆稱,已開展第二次最低工資的實施情況檢討工作,正積極跟進中。勞工事務局表示,已開展第二次最低工資的實施情況檢討工作,正積極跟進中。
立法會議員李振宇就最低工資檢討事宜提出書面質詢,他指出,設立最低工資的初衷是保護最弱勢僱員群體,而檢討期限的長短對有關制度能否切實保障弱勢僱員具有重要影響。他關注第二次最低工資檢討工作現時有何進展,以及有關檢討報告預計何時完成並提交社協討論。
籲改用行政命令縮短檢討時間立法會議員李振宇就最低工資檢討事宜提出書面質詢,關注第二次最低工資檢討工作現時進展。(資料圖片)
李振宇又指,目前,工傷意外或職業病引致的損害賠償限額應每年作出分析,且在考慮社會發展狀況及通貨膨脹率,以及聽取勞工事務局及金融管理局意見後,得以行政命令調整。對比之下,最低工資金額及解僱賠償限額檢討仍需經立法會討論,令檢討時間延長。他關注當局會否參考工傷意外或職業病引致的損害賠償檢討方式,改以行政命令調整最低工資金額及解僱賠償限額,盡可能縮短檢討時間,保障僱員權益。
另外,社會一直希望當局能夠縮短檢討期限,以保障僱員勞動權益。他促請當局公佈完成整個檢討流程的時間。
勞工局:積極跟進中
勞工局回覆稱,僱員最低工資的第 2次檢討工作已開展,並正積極跟進。第2次檢討是檢視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間最低工資的實施情況,在收集檢討所需的數據資料後,會分析及編製檢討報告,並送交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及聽取意見。
勞工局又指,按照法律規定,最低工資金額及解僱賠償限額等事宜須由法律規範,不能由行政法規或行政命令取替。另外,檢討工作須聽取社協勞資雙方的意見分析,倘達共識和最終檢討結果為調整有關金額,則會有序開展修法。當局稱會持續檢視及優化相關工作,以便縮短檢討所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