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社諮委、婦聯政策研究室主任葉詠康表示 ,「搭的難」一直是本澳交通的「老大難」問題,即使近年已先後透過修訂《新的士法》引入公司制形式及加強打擊違規行為,以及增加具網約功能的電召的士,期望整體提升的士服務的質與量。然而,無論居民或旅客至今仍然表達難以「截車」的情況,特別是民生區尤為顯著。以北區為例,日間除了口岸附近較容易「截到車」,其他地方仍然是「一的難求」。
葉詠康呼籲當局可主導協調新一批的士營運商共同組建或加入現有網約平台,便利居民使用電召的士。 (婦聯官網圖片)
雖然近期首次以公司制形式競投的8年期的士陸續營運後,本澳將有約1,800部的士數量,但據業界司機反映,部分營運的新一批的士仍是以司機承租,而非公司聘請全職司機提供服務。事實上,有關情況在電召的士亦一直存在,在高昂租金成本加上無公司統籌車輛調配下,司機實難具誘因主動多前往民生區接載乘客。
還需注意的是,據治安警最新數據,2024年首11個月共錄得736宗的士違例個案,按年上升三成四。作為公共交通系統的重要一環,「的士」不僅是居民的出行工具,更擔當著旅遊形象的重要「門面」,期望當局能加強關注上述情況,回應社會對提升的士服務質量的期望。
當局應確保的士服務質量
對此,他提出以下建議:回顧相關法律修訂時以公司制營運的士的初衷,是透過月薪聘請司機且具勞動關係保障以提升服務質量,且的士競投時的營運計劃中應有人員聘用及培訓規劃,期望當局能加強對監督相關公司履行責任的情況,如有必要可研究是否需修法堵塞漏洞。
同時,應加快建立《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中提及的的士服務評鑑體系,透過獎懲結合方式,進一步改善的士及相關營運商的服務質素。
此外,的士網約功能一直是社會期待的服務,雖當前法律無法以類似內地的方式推出「網約車」,但網約功能已在電召的士中得到實踐,當局可主導協調新一批營運商共同組建或加入現有網約平台,甚或以「澳門出行」等應用程式作為平台,便利居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