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近日牽頭起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進一步支持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及配套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支持琴澳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定了對「澳門監造」「澳門監製」「澳門設計」產品、中藥創新藥研發、生物製品和化學藥研發等的獎勵標準。其中,中藥創新藥研發最高可獎勵1.5億元。
橫琴擬出台新政支持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圖為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 (深合區執委會提供圖片)
面向全球大力引進研發強、成長好的產業項目。對合作區重點支持領域開展研發且其以貨幣方式新增實繳出資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的,按其新增實繳出資的10%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按照4:6比例分兩筆撥付。
支持引進優質澳資項目在合作區落地,對符合本條規定的澳資項目,按其新增實繳出資的12%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按照4:6比例分兩筆撥付。
「澳門監造」等最高補貼4,000萬元
對在澳門審批和註冊、在合作區生產並獲許使用「澳門監造」「澳門監製」「澳門設計」標誌的生物醫藥大健康產品,按實際生產費用(不含原料費,下同)的20%給予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註冊人、備案人,下同)在合作區的關聯公司,每個品種最高2,000萬元補貼,每家機構年度最高補貼累計不超過4,000萬元。
對於在合作區內進行生產的生物醫藥大健康產品,按實際生產費用的20%給予上市許可持有人每個品種最高1,800萬元補貼,每家機構年度最高補貼累計不超過3600萬元。
獲藥品生產許可證 最高獎勵5,000萬元
對取得首次核發或從合作區以外購買、轉移、引進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A、B、C、D類)的,獎勵100萬元,若企業符合以下標準還可疊加。
同一品種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每家機構年度最高獎勵累計不超過5000萬元。
引進進口新藥,最高補貼3,600萬元對獨家進口具有明顯臨床優勢和良好市場前景的新藥品種,獲得NMPA藥品註冊證書後,按照每個品種實際投入費用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3,600萬元補貼。
中藥創新藥研發 最高補貼1.5億元
鼓勵中藥創新藥自主研發。對中藥創新藥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50%給予補貼,獲得臨床批件、完成Ⅰ、Ⅱ、Ⅲ期臨床試驗的,每個品種按上述階段最高分別補貼1,100萬元、1,400萬元、2,600 萬元、4,000 萬元。對突破性治療藥物獲得藥品註冊證書的,一次性給予1,500萬元獎勵。
鼓勵引入成熟中藥創新藥。對從合作區以外地區購買、轉移、引進在研的中藥創新藥臨床批件,每個品種最高分別補貼2,800萬元、4,400萬元。
每家機構依據本項規定年度最高補貼累計不超過1.5億元。
生物製品化學藥研發最高補貼1.2億
對生物製品和化學藥創新藥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40%給予補貼,對獲得臨床批件、完成 Ⅰ、Ⅱ、Ⅲ期臨床試驗的,每個品種最高分別補貼1,000萬元、1,200萬元、2,400萬元、3,600萬元;對突破性治療藥物獲得藥品註冊證書的,給予1,200萬元補貼。每家機構依據本項規定年度最高補貼累計不超過1.2億元。
對從合作區以外地區購買、轉移、引進在研生物製品和化學藥創新藥臨床批件,每個品種最高分別補貼2,600萬元、4,000萬元。每家機構依據本項規定年度最高補貼累計不超過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