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貼3,000萬元

橫琴擬出新政支持企業研發創新
13/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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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擬出新政支持企業研發創新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近日,牽頭起草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進一步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公開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及配套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規定了從事相關集成電路產業的企業、機構及組織、人才的補貼獎勵。其中,企業研發方面,給予年度最高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補貼。橫琴擬出新政支持企業研發創新,其中,企業研發方面,給予年度最高3,000 萬元補貼。圖為橫琴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深合區執委會提供圖片)

對以貨幣方式新增實繳出資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的,按其新增實繳出資的10%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對合作區重點支援領域的單位且其以貨幣方式新增實繳出資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的,按其新增實繳出資的10%給予最高2,000萬元獎勵,按照4:6比例分兩筆撥付。

企業研發創新最高補貼3,000萬

對開展多項目晶片(MPW)流片的企業或者科研機構,按照流片費用的7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對開展工程產品量產前全掩膜首輪流片的企業或者科研機構,按照流片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3,000萬元補貼,其中:對工藝制程在14nm及以下的,年度補貼最高2,500萬元;對工藝制程在28nm及以下的,年度補貼最高1,500萬元;對車規級晶片工藝制程在90nm及以下的,年度補貼最高1,000萬元;對其它工藝制程的,年度補貼最高800萬元。對從事IP研發的企業,按照其IP自投研發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1,500萬元補貼。對從事EDA工具軟體研發的企業,按照其EDA自投研發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1,500萬元補貼。

支持人才引進,每年給予獎勵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合作區集成電路企業的研發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合作區科研機構的研發人員、與合作區企業具有關聯關係的澳門公司的研發人員,按照其上一年度工資薪金收入總額,每年給予獎勵。其中,年薪30萬元(含)到50萬元(不含)的,給予10萬元獎勵;年薪5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5萬元獎勵。申請人為澳門居民或者擁有澳門高校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獎勵金額標準按照上述標準的150%執行。

支持人才培養最高補貼100萬元

對認定為合作區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的單位,每年給予100萬元補貼;經培訓基地培訓後被合作區集成電路企業或者科研機構聘用的研發人員,按照3萬元/人的標準給予基地年度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採用合作區認定的集成電路人才培訓基地開展員工培訓的企業或者科研機構,按照實際發生培訓費用的50%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對接收境內外高校集成電路相關專業在校學生實習的企業或者科研機構,按5,0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補貼。

支持平台建設最高獎勵1,000萬元

支援企業或者機構建設集成電路產業公共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中試研發,集成電路材料、技術及產品分析、測試、驗證的。經認定,按照平台儀器設備(含軟體)實際投入費用的30%給予年度最高500萬元補貼。支持在合作區建設集成電路專業園區。符合條件的,給予園區運營機構500萬元獎勵,同一園區運營機構本措施有效期內最高獎勵1,000萬元。

共建聯合實驗室,最高補貼200萬元對合作區企業聯合澳門高校產學研示範基地共建集成電路領域相關聯合實驗室的,按照企業實際投入資金的30%,給予單個聯合實驗室最高200萬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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