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昨(9)日發布公告宣布,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FSR)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構成貿易投資壁壘。
中國商務部指出,應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有關規定,商務部於2024年7月10日發布2024年第28號公告,決定就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調查顯示,截至2024年11月底,歐委會依據FSR相關規則已發起多起調查,調查的主要類型包括依申報調查和依職權調查。關於依申報調查,歐委會共發起3起涉及公共採購領域的深度調查,被調查企業均為中國企業及其關聯公司,3起調查均以被調查企業退出相關採購項目競標而結束。
中國商務部表示,現在調查結束,根據調查結果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31條規定,商務部認定,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存在「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3條所規定的情形,構成貿易投資壁壘。
商務部表示, 調查認定,歐盟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構成貿易投資壁壘。(香港電台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