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綜合體落戶最高扶持1,200萬元

橫琴出台新政促商貿產業發展
3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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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出台新政促商貿產業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近日出台《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貿產業高品質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扶持辦法》),並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扶持辦法》共二十二條,包括總則、商業發展支持政策、中葡經貿發展支援政策、流通網路支援政策、附則等五部分內容,其中,《扶持辦法》特別對引進澳門特色店,提高澳門國際機場貨運水準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強澳琴產業協同,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扶持辦法》中明確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綜合體、品牌倉儲超市及大型超市開業,給予最高1200萬元的資金扶持。(深合區經濟發展局提供圖片)

為構建高品質消費品交易產業生態,推動合作區市場主體數量與品質邁上新台階,《扶持辦法》中明確提出,對符合條件的商業綜合體、品牌倉儲超市及大型超市開業,給予最高1,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資金扶持。對在商業綜合體內承辦夜經濟、促消費等主題活動的企業及社會機構,單次活動最高獎勵100萬元。

為豐富消費業態,培育首店經濟,引導國內外知名零售消費品牌集聚橫琴。《扶持辦法》提出,對成功引進知名零售消費品首店、旗艦店,或品牌店(非首店)的經營主體給予獎勵;對在合作區開設首店、旗艦店,或進駐合作區開設店鋪(非首店)的知名零售消費品牌企業按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標準均為500萬元。

同時,為提高澳琴居民生活品質,升騰城市煙火氣,合作區獎勵成功引進「澳門特色老店」「澳門特色店」「商匯館」品牌店的經營主體,每年累計不超過800萬元,對特色餐飲與酒樓、酒店最高獎勵200萬元。

葡語外商及人才落戶可獲補貼

為發揮琴澳一體化優勢,共同搭建中葡經貿合作發展的橋樑,《扶持辦法》對落戶的葡語國家外商出資的商貿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若次年營業收入增長,再予獎勵,對聘用中葡商貿人才的合作區商貿企業,每人獎勵2萬元,次年按人數追加差額,最高獎勵30萬元。

完善橫琴跨境電商產業生態

為支持商貿流通配套,促進跨境電商發展,《扶持辦法》對合作區航空貨運,倉儲冷鏈相關主體予以補貼。

政策明確,對通過澳門國際機場,或同時通過澳門國際機場及橫琴口岸運輸進出口貨物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最高補貼1,200萬元;對經澳門國際機場空運且貨值達標的貨主企業,最高補貼200萬元。

對符合條件的新建或改建民生保供類、食品類、醫藥類冷鏈物流項目,最高獎勵300萬元,並獎勵入選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3A、4A、5A物流企業。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最高可獲不超過50%的保稅倉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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