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加強買地資金監管

買商住地需用自有資金
19/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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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商住地需用自有資金
買商住地需用自有資金

佛山市住建局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住用地交易資金監管的通知》,對住宅、商住用地競買人的購地資金進行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遏制樓價上升過快的態勢。通知明確,參與佛山市國有商住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的購地資金必須為競買人的自有資金。

另外,土地招拍掛活動交易結束後,競得人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競買資金承諾書以及經過會計師事務所鑒證的《佛山市商住用地成交價款來源申請表》。資金來源與申報不符或違法規定的競得人,將被取消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已簽訂出讓合同的,經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權。同時,競得人將被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場誠信系統黑名單,一年內不得參加佛山市土地市場公開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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