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澳門「 1+4 」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打造澳門作為「演藝之都」,特區政府建造臨時「澳門戶外表演區」,作為舉辦大型演藝活動的戶外表演場地,並在上周六(12月7日)舉行試營運儀式,其後陸續公布場地的各項配套設施、收費標準、活動徵集要求等,有議員建議當局完善戶外表演區的交通安排,並作培訓或演習等準備,以確保未來演出的順利與安全性。澳門戶外表演區已投入試營運,並將於12月28日舉行首場預熱音樂會。 (文化局圖片)
特區政府注意到藝文演出、演唱會經濟的重要性,著力加快構建「澳門戶外表演區」,這個場地,位於機場大馬路及網球路交界、場地北迎網球路、東北面為機場大馬路,總面積為94,000平方米,舞台跨度可寬達100米,可容納觀眾超過50,000人。表演區配套機電系統及排水設施,場內設置觀眾區、可移動式功能房間如洗手間、活動團隊辦公室及休息室等,西面佈置為入場輪候區(安檢),北面佈置為舞台後勤區,南面佈置為疏散緩衝區。
「澳門戶外表演區」是專為大型演藝活動而設的戶外表演場地,已配備基本配套設施,場地預留充足的空間讓主辦單位依據演出的規模及設計,靈活設置不同形狀、功能及效果的舞台,觀眾區兩旁設有6座看台觀眾席,地面觀眾席配套可移動座椅,可因應每個演出舞台設計而調整,設置成站立區和座椅區。舞台後勤區設藝人休息室、舞台技術辦公室、舞台器材的臨時存放區等。特區政府期望透過在新建場地舉辦大型演藝活動,積極支持澳門演藝事業的發展,全力建設「演藝之都」,發揮「文化+」作用。
場地使用費日均最高50萬元
澳門社會文化司司長於12月10日核准使用「澳門戶外表演區」收費表,最高每日收費為50萬元(澳門幣,下同),明年試營運期間,只收其中75%費用。使用「澳門戶外表演區」依據每日每場演出最高觀眾人數計算。若觀眾人數為3萬人以下,演出當日收費為35萬元、排練或搭建日為17.5萬元;若觀眾人數為3萬人或以上,演出當日收費50萬元、排練或搭建日25萬元。
議員促進行演習增強應變能力立法會議員黃潔貞促請當局完善戶外表演區的交通配套及安全保障設施,以確保未來演出的順利與安全性。(資料圖片)
隨著首場預熱音樂會的臨近,會各界都關注場地的各項準備情況。立法會議員黃潔貞表示,政府早前提到,跨部門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各成員,將因應大型活動的規模及性質,擬訂包括交通在內的各項臨時安排。另外特區政府亦將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由承攬公司負責表演區的營運和管理服務,政府亦同時制訂相關的租借規劃。然而,即使相關管理由外判提供服務,但作為本澳首個大型演出場地,過去無論是政府、業界及居民都缺乏相關經驗。因此,無論是在當局的監督層面、判服務的人資培訓,公交方面與包括巴士、輕軌公司及的士業界方面的協調,這些都需要有詳細且充足的時間作培訓或演習等準備,以確保未來演出的順利與安全性。
「澳門戶外表演區」是本澳首個能容納逾五萬人的大型戶外演出場地,其設施管理與安全保障十分重要。黃潔貞促請跨部門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與承攬公司、公交機構等盡快就此進行協調,並舉行培訓或演習等,以滿足未來場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