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舉行。該會議指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觀上管住貨幣,微觀信貸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購房,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
另外,要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樓價上升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應,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盤活城市閒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帶動周邊中小城市發展;要加快住宅租賃市場立法,加快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發展。加強住宅市場監管和整頓,規範開發、銷售、仲介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