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公安局發布關於徵求《中山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社會公眾意見的公告。
意見稿共包含17條內容,其中第五條為全面放開放寬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根據意見稿第五條內容,持有中山自有合法產權住房,或無自有合法產權住房但在中山參保且連續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請落戶中山。配偶、子女、父母可隨遷。有自有住房的,戶口登記在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無自有住房的,戶口登記在工作單位集體戶或參保地屬地居委會(社區)集體戶。這意味着《徵求意見稿》一旦正式實施,中山將全面開放購房入戶。
根據現行的《中山市戶口遷入暫行規定》,在中山最近連續參保滿一年且有自有住房,或沒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在中山最近連續參保滿三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但在校就讀未婚的學生)、父母,可申請落戶中山。
從購房還需要一年社保,到全面放開購房入戶,意見稿降低了入戶中山門檻,這一舉措引起了群眾熱議,有居民表示支持,另有居民認為,早就應該開放,有人才有經濟發展。
另外,意見稿對在中山市工作的人士申請入戶的條件有所放寬,取消了年齡、社保等方面的限制條件;在職稱方面,調整為具備初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士。
《 徵求意見稿》一旦正式實施,中山將全面開放購房入戶。 (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