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互聯網營造一個既隱閉安全又讓人肆無忌憚的虛擬空間後,網絡欺凌(Cyber-Bullying)可謂從未停止發生過,小至言語謾罵,大至人身攻擊、身份職業地址「人肉大起底」、人像遭「移花接木」醜化……全球各國目前均要面對網絡欺凌的規管難題,本澳街總今年初與香港、廣州、台北及新加坡聯合進行一項網絡欺凌現象調查,發現澳門原來竟是網絡欺凌的重災區!
街總事後分析,澳門網絡欺凌之所以冠絕五城,由於本澳地方小,社交圈子細,網絡上一傳十十傳百,令受害者在社區上幾無立足之地。有律師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典》都有相關法例針對私隱被侵犯的處罰,但執法部門取證非常困難,且要在網絡上規管言論與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平衡,同樣非常困難。
街總希望調查能引起本澳社會對網絡欺凌的關注。 (梁佩茵攝)
去年台灣一名24歲的女藝人因不堪在網絡上遭惡意中傷而選擇自殺,近日美國一名少女亦因長期被網絡欺凌而自殺,情況引人關注。本澳近年社交網站亦有不少類似情況發生,受害人因各種原因被「起底」,而其個人資料及相片亦被貼上社交網站,無數受害人被各「鍵盤戰士」放大公審。
澳門街坊總會聯同廣州市青年文化宮、香港遊樂場協會、台北勵友中心及新加坡Boy’s Town等四地團體,於今年2至6月期間,圍繞網絡欺凌現象展開調查,在團體所在的五個城市,合共訪問了4,151名青少年,當中受訪問澳門人468名。
澳門連奪兩個包尾「第一」
街總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結果,受訪者中有逾70%今年曾遭受網絡欺凌,曾對他人進行過欺凌行為的人數,比率亦達68%。在澳門,欺凌情況最為嚴重,網絡欺凌受害人和欺凌者的比率,均超過80%。調查亦發現,澳門人上網時數平均為每日5.44小時,亦是五個城市中最高。
研究又發現,相關欺凌行為主要包括罵戰、騷擾及「人肉起底」,造成相關情況的原因,包括壓力、焦慮及抑鬱等負面心理。
是次調查指出,高中男生最容易成為網絡欺凌者的高危群體。 (資料圖片)
欺凌者亦是可憐蟲
在欺凌者與受害人之間的關係方面,報告指出,朋友之間較常出現欺凌情況,高中男生更成為網絡欺凌者的高危群體,但僅有約20%人士,會在遭受欺凌後向他人尋求協助。值得留意的是,青少年在網絡欺凌中的角色,無論是受害人或欺凌者,他們的抑鬱、焦慮及壓力指數均高於其他人,尤其是欺凌者更高於受害人。
明仔慘遭「朋友」冷嘲熱諷
街總昨日更邀請本澳一名受害人現身說法。16歲的明仔稱,早前在微信朋友圈放了與女朋友的「親密合照」,結果不知何故被人截圖放在Facebook上,更接近200多個分享,明仔雖然感到非常憤怒,但因自己未成年,又不想家人知道,只敢向朋友訴苦,亦不敢報警。他亦曾向網站檢舉但無作用,事件令他慘受「朋友」冷嘲熱諷,對他心理造成很大打擊,事發後一度「唔敢出街見人」。
「澳門街」傳播率最驚人
澳門街總社區青年服務隊隊長周釗平表示,青少年往往以為網絡欺凌是「開玩笑」,未有了解到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而且澳門地方小,社區圈子較細,網絡上一傳十十傳百,容易被熟人知悉,令受害者更加困擾。
街總邀請本澳一名16歲受害人明仔在發布會上講述在網絡上遭友人欺凌的經過。會上用屏障隔著保護受訪者。( 梁佩茵攝)
不輔導 受害人會變欺凌者
相關團體提出三點建議,包括強化預防網絡欺凌的教育、希望老師和社工能強化對網絡欺凌的敏銳度、以及支援和關注在欺凌事件中的不同角色。意見指出,由於在調查中發現欺凌者和受害者人,很多時候會出現身份重疊,即受害者有可能在受到欺凌後無法調節自身的情緒和心理,在他們出現被欺凌的情況下受朋輩等心理影響,轉變成對他人進行欺凌的一方。
因此,街總建議在幫助受網絡欺凌影響的青少年之餘,青少年服務機構、學校及家長,更應強化預防網絡欺凌的教育;另一方面,對受欺凌人及進行欺凌的一方更要作出積極、正面的支援和輔導。
網絡欺凌取證甚艱難 平衡言論自由亦不易大律師洪榮坤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本澳沒有專門針對規管網上行為的法律制度,但在涉及網絡欺凌的行為中,依照不同種類、不同程度的言論,有可能會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刑法典》,例如誹謗、侵犯隱私等罪名。
洪榮坤指出,現時沒有網絡實名登記制,網民發言毋須核實身份,往往有人在網上發布一些不實言論,但又未達到違法的程度,當事人心理上受到損害亦投訴無門。但如果有人發布言論涉及公然誹謗他人、公開他人隱私資料等,經當事人報案,有關執法部門可採取行動。
對於是否需要針對網絡欺凌進行立法規管,洪榮坤認為,社會對這問題需要深思,因為網絡世界無遠弗屆,如果立法規管網上言論,便有侵犯言論自由之虞。此外,要嚴格執法就要調查取證,此舉可能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卻又不一定能成功,反觀其他西方國家,亦沒有針對網絡欺凌進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