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15)日就《調整房屋津貼的金額》法案作細則性審議,公務員房屋津貼由薪俸點30點調升至40點,獲全票一致通過。在未調升每薪俸點金額前,房津以每薪俸點81元每點計算,由現時的2,430元增至3,240元(澳門幣,下同)。
政府解釋此次建議的原因注意到本澳物價通脹放緩,主要是對低收入的基層公務人員的特別重視及照顧,藉此提升公務人員士氣與積極性。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關翠杏引介法案時表示,明年調升每點薪俸點金額至83元時, 房屋津貼將會獲得雙重調升,即由現時2,430元可增至3,320元。
關翠杏表示,明年公務員的每點薪俸金額調升至83元時,房津可獲得雙重調升。 (楊淑菁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