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容許東望洋斜巷高樓項目,可按停工前已建高度復工,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土地工務運輸局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文化保育,對於東望洋斜巷已停工多年的建築項目一直謹慎處理,鑑於近期社會提出不同意見,政府已於上月中致函國家文物局尋求技術指導和協助,以便訂定後續的處理安排,現正等待回覆,倘若有進一步消息,將適時對外公布。
東望洋燈塔緩衝區內一些建築發展規劃,引起不少市民對燈塔景觀的關注,箭咀所指為東望洋斜巷高樓。 (陳駿騏攝)
特區政府於2008年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對東望洋燈塔周邊約2.8平方公里範圍內的新發展樓宇高度進行限制,興建中的東望洋斜巷超高樓被勒令停工,特區政府較早前表示,容許樓宇按已建至的81.32米復工。
工務局在新聞稿表示,東望洋斜巷高樓項目的問題涉及已經獲批准的建築方案和有效的地段規劃,因此政府過往亦已成立了由文化局、物業登記局、財政局、土地工務運輸局和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多個政府部門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專責跟進處理相關事宜,務求以依法、合理和符合公共利益為原則,處理因上述批示影響而停工的建築項目的跟進工作。
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昨日出席活動回應,國家文物局是管理全中國境內世界文化遺產的機構,包括澳門歷史城區,若國家文物局作出指示,特區政府一定會依照去做。他又表示,個人有信心東望洋燈塔周邊環境,在現時的狀況不會再受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