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勞動關係法》法律草案,建議將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由現時的21,000元(澳門幣,下同),調升至21,500元,即最高解僱賠償額由現時25萬2,000元調升至25萬8,000元。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勞工局長黃志雄、研究及資訊廳長陳穎芝介紹,特區政府根據《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對2021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間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的實施情況進行檢討,經綜合考慮本地經濟狀況、就業狀況、營商環境變化及僱主承受能力等因素,並諮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的意見後,在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前提下,制訂本法案,建議自法案公布翌日起,將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調升至21,500元。
另外,行政會亦完成討論《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推出臨時產假報酬補貼計劃。符合法定條件的僱主依法向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分娩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70日產假報酬後,可在規定期限內向勞工局提出申請,最多可獲發相等於有關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對於其他依法享有產假的情況,符合法定要件的僱主亦可申領補貼。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