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的《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於去年(2023)7月1日生效,其後特區政府陸續公佈一系列人才引入的標準、申請等工作。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表示,至截至本(10)月22日,人才引進計劃收到超過一千份申請,超過四成獲批。約八成申請人來自中國內地,約一成來自香港,約一成來自歐洲、美洲、亞洲。人才引進計劃收到超過一千份申請,超過四成獲批。(資料圖片)
行政會上周五(25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有關《修改第20/2023號行政法規〈人才發展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教青局局長龔志明及周昶行主持。
高端人才小組改常設
法規草案主要內容包括:一是人才發展委員會全體會議議決組成的高端人才計劃專責小組,由臨時性質改為常設性質,以便長期發揮作用。
二是考慮到教青局負責構思、統籌及執行澳門特區的教育政策,與人才委負責制定和推動落實澳門特區人才培養發展策略存在密切聯繫,建議由教青局向人才委秘書處提供人力及財政資源、行政及技術支援。
三是基於人才委沒有本身預算法規,修改《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運作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教青局承擔。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已有464「人才」獲批來澳
在回應傳媒提問時,周昶行表示,該計劃至今收到超過 1,000份申請,逾 4成獲批。共464人納入建議引進人才名單,其中 22人為高端人才、111名為優秀人才、331名屬於高級專業人才。
他又指出,該等人才包括知名企業的高級主管,尤其以產業人士和教研人員為主。他們帶同 690名隨行家團來澳,包括 390名未滿 18歲子女,其中 196名配偶擁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周昶行續指,被納入建議引進人才名單內的人士,其中4成7有海外留學或外國工作經驗;約有 8成申請者來自內地、約 1成來自香港,其餘來自世界各地,「歐洲、美洲、亞洲的申請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