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藍卡」珠海癡漢,被揭至少十次在本澳及珠海,以特製暗藏手機的環保袋,偷拍女士裙底,上周六(16日)當他偷拍一名韓籍空姐時,上得山多終遇虎,被本澳一名好市民上前制止,終被接報到場警員拘捕。
嫌犯在特製環保袋剪一個小洞,再將手機放入,進行偷拍。(治安警察局圖片)
治安警察局昨日在傳媒每日例會透露案情稱,上周六上午10時30分,接獲一名男子報案,在氹仔柯維納馬路附近一個巴士站,發現一名年輕男子,手持環保袋,鬼鬼祟祟靠近身邊一名女子,疑正偷拍該女子裙底,於是暗中報警,並上前制止。
警方到場後,該男子即拔足逃走,最後被警員截獲,並發現他隨身攜帶的一個紫色環保袋,內有乾坤,原來,環保袋側下方剪開一個小洞,將手機調至錄影模式後,放入袋中,再用礦泉水樽將手機固定,以作偷拍之用。
嫌犯被本澳一名好市民揭發,在圖中氹仔柯維納馬路附近一個巴士站,偷拍韓籍空姐裙底。(資料圖片)
15偷拍片證珠澳犯案
警員在手機內發現15條偷拍短片視頻,涉案男子承認,自今年開始,分別在珠海及澳門兩地,找尋偷拍目標及犯案。警方發言人表示,暫未知15條偷拍短片涉及多少受害者,至於嫌犯家中會否有更多偷拍短片,仍有待深入調查。
被捕男子姓廖,23歲,珠海人,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在本澳從事裝修工作,已被控「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罪,移交檢察院處理;受害人為韓籍女子,29歲,任職空姐。
《刑法典》第191 條規定,在未經他人同意下,進行拍攝或錄音,可處最高兩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罰金。去年12月,本澳一名女子,用手機拍下丈夫因違例泊車被兩名警察票控過程,再上載到社交網站,並發表侮辱警察言論,最終被法院裁定「不法攝影及照片罪」及「加重侮辱罪」等,判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