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障制度的補償金額將自2024年10月1日起提升至80萬元(澳門幣,下同)。現行補償金額上限已採用12年,為向存戶提供更好保障,且考慮到鄰近地區即將提高存保補償金額上限,特區政府決定將澳門存款保障制度的補償金額上限,從現時的50萬元,提升至80萬元。新的《存款保障制度的補償限額》行政法規昨(16)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將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
行政會上周五(13日)公佈已完成討論《存款保障制度的補償限額》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指出,建立存款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地用以穩定金融秩序的慣常做法。特區政府於2012年制定相關法律,設立存款保障基金,規定每家銀行每名存款人可獲補償的金額上限為50萬元。考慮到多年來的通脹累積,上述補償金額上限的實際價值已下降。為此,特區政府經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制定本行政法規,調升補償金額上限至80萬元。
存款保障補償限額自2024年10月1 日起調升至80 萬元。(金管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