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加強監管泳池設施運作

保障泳客安全
17/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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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泳客安全

目前,本澳公共游泳池設有救生員,為市民進行體育運動時提供安 全保障。然而,在私人設施內的泳池安全問題一直引起社會關注,尤其 是日前有兒童在酒店游泳池遇溺,反映本澳有關分層建築物、酒店等向 公眾開放的私人泳池的監管規定仍有不足。

雖然,旅遊局多年前已推出“關於酒店游泳池的指引"供酒店業界遵守;旅遊局也曾表示,對每一間酒店至少每年進行一次例行巡查及不定 期特別巡查,確保有關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狀態、安全衛生符合法定要求 等。然而上述指引並非強制酒店遵守,有多少具有泳池的酒店響應當局“指引",難以知悉。

另一方面,鄰近地區已規定同類泳池須領取牌照,規範泳池的開放時間內 須有專業資格救生員當值、設定相關罰則、作定期及突擊的巡查,並有 專責部門負責監管其運作。相對而言,本澳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現有的規 定和機制,透過重新評估“指引"的實施成效,當局需要對本澳酒店的泳池和水上設施作巡查和監管,確保這些設施根據“指引"安排,符合硬件設施設備、安全衛生、水質的基本要求,以及在開放時間安排足夠救生員當值,提高安全要求。

此外,泳客在酒店泳池遇溺的情況時有發生,當局會否重新評估和明確規範酒店及私人分層建築物當中的游泳或 水上設施運作和管理的制度,確定監管實體和相應權限,確保泳客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立法會直選議員 李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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