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案,終審法院昨日續理,主要指控何超明三方面違法,一是租用竹灣豪園當作私人別墅,涉款508萬元(澳門幣,下同)、二是以外出公幹為由,涉嫌以公帑招呼親屬旅遊,涉款56.9萬元、三是成立犯罪集團及開設空殼公司,承接檢察院工程,實則「左手交右手」謀取公帑,又安插集團成員在檢察院工作,方便處理及清洗贓款。
對於被控方指控為犯罪集團主腦,何超明在庭上反駁,檢察長若要組成犯罪集團,「一係作為黑社會後台、一係官商勾結」,但他的收入高於所謂犯罪集團的成員,他毋須這樣做。案件明天續審。
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案,終審法院昨日續理。 (互聯網圖片)
終審法院合議庭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及其集團成員的案件,主要按起訴書歸納的八大要點進行,昨日上午首先續審何超明濫用公帑租用路環竹灣豪園當作私人別墅,以及出外公幹濫用公帑招呼親屬兩方面。
開庭前,何超明與其代表律師交頭接耳,又頻頻向代表他的律師隊伍以手勢示意「OK 」,且臉帶笑容並高舉拇指,狀甚自信,一洗之前在庭上的不積極表現。
何超明由2000年起,已指派其「頭馬」之一的黎建恩,在路環極佳豪宅靚地竹灣豪園,以公帑租貸一別墅當其私人別墅。 (互聯網圖片)
招待所設露天魚池桑拿室酒窖
案件指出,何超明曾指使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自2000年起開始租用竹灣豪園作為招待所。而追溯自2006年至2014年期間,涉及租金508萬元(每月租金4.6萬元),由於要報銷,故分兩次開單。何超明被控觸犯九項相當巨額詐騙或九項濫用職權罪。
控方又指,招待所曾作出改建,增設露天魚池、桑拿室及酒窖,又在招待所內發現小童用品及安全防護欄,認為何超明將招待當作私人別墅,招待不同人等,包括兒童在內。
何超明辯稱在竹灣豪園接待內地人士,容易和對方培養感情和信任;但何超明卻在去年在辦公室接見一名內地人士。 (互聯網圖片)
迎合內地官地文化?
何超明雖然承認曾設露天魚池、桑拿室及酒窖,但否認控罪,認為這些設施有助與內地司法交流,起到一定作用,何超明隨即解釋,自己是在內地讀書及工作一段頗長時間,深受內地檢察院文化影響,多名內地檢察院領導到曾到過竹灣豪園,包括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張學軍,認為在辦公室傾談培養不到「感情和信任」,尤如「乾炒牛河」,其他人不搞招待所,反而會有好多問題?
何超明續稱,租用竹灣豪園全因公務上的考量,一是考慮到回歸初期社會治安不穩,需要對外展開交流,而當時認為竹灣環境條件適合執行公務,又稱招待所地點及租金,並非由他本人親自處理,認為有關指控並非事實。
黎建恩(右)被指是何超明任檢察長期間的得力「頭馬」之一,豪租竹灣豪園就是他負責。 (互聯網圖片)
接見內地檢察院人員 線人
何超明又稱,曾在兩次大規模「五一遊行」中,在招待所與內部保安人員見面,又曾經在招待所與內地檢察院人員、線人及社團人士等見面,在2008、2009年後,更曾在竹灣豪園會見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聽取他們對檢察院的意見。
不過,法官隨即駁斥,指獲多利16樓多個單位已給他闢作招待,可以大大方方進行,而以這種方法持待如此重要人物,長期缺乏管理。惟何超明辯解,由於有些人不喜歡被錄影,加上住酒店不容易與對方拉近感情。
與檢察官針鋒相對
檢察官又陸續提出證據,指早前搜出竹灣豪園的圖則,內有加建升降機的設計圖,質疑作為招待所有否必要加建升降機,認為何超明是出於私心的決定。何超明則激動回應指:「我有超級豪宅的圖則是否代表要建豪宅」,檢察官頓時語塞,法官再向檢方要求交出加建升降機的批文或出資證明,惟檢方無法提出證據。
不用交租 稱有幾分薄面
竹灣豪園在2014年12月何超明缷任前已停止租約,但至今年仍讓何超明使用,室內放置了何超明的私人物品,甚至親人的遺物,何超明稱至今仍未有繳交租金或管理費。
主審法官岑浩輝指,該名業主可謂是「全世界最好的業主」,一年多沒有收取租金是不合邏輯之事,簡直是「天下奇聞」!不過,何超明則「堅撑」,緣於對方尊重自己是退任的主要官員,又認為自己「有幾分薄面」,因此對方沒有向他追討租金。
「你哋有冇一啲人性.!」
但當檢察官提到何超明在羈押期間要處理竹灣豪園內的東西時,否則會被掉棄,何超明突然異常激動地稱,竹灣豪園內有他家屬的遺物,反問:「你哋有冇一啲人性.!」檢察官回應,這是按程序處理,何超明馬上「變臉」,表示收回「冇人性」的說法,並多次就此道歉。
何超明昨日被押往終審法院,繼續就其貪污瀆職洗黑錢案進行審理。 (梁燦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