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被檢察院的最大指控,首稱是他在職期間組成犯罪集團,充當集團主腦,以權謀私。檢察官昨日下續審案件時指出,何超明在犯罪集團中被稱為「領導」,其兄長何超信被稱為「大佬」,承判商之一的麥炎泰被稱為「小財爺」、另外一名承判商黃國威則是「隊長」,但何超明的妹夫李君本,則未有提及其綽號。另外,何超明還安插多名同黨及其家屬在檢察院內工作。
十空殼公司壟斷所有工程
何超明被控於2000年至2014年,成立犯罪集團及開設十間空殼空司,將檢察院24項工程直接高價批予自己的公司,十間空殼公司並由公帑支付租金,涉款約332萬元。
控罪又指,何超明於2000年至2016年,將十間空殼公司不法所得,存入其兄長何超信銀行戶口,並購下南灣半島一個單位及氹仔美景花園一個單位,又購入賭廳股份,涉及洗黑錢1,174萬元,另有不明財產2,264萬元、655萬元(人民幣)及300萬元(港幣)。
何超明自辯稱,與承判商麥炎泰和黃國威,只是普通朋友,兩人的綽號他不知道,更不清楚他們開設公司和向政府提供服務。對於稱呼他為「領導」,解釋是別人對何超明是高官的稱呼,何超信是他哥哥,廣東人習慣稱「大佬」,何超明更指澳門社會小,檢察院發展至400多人,員工可能與涉案人士有親屬關係,但從未因他們是家屬而聘請。
何超明及其家人包括其兄長出席父親於2014年8月的喪禮。 (互聯網圖片)
司局長都有親屬任職檢察院
何超明又作出反駁,有兩名司長和幾名局長,以及司法官的家屬,都在檢察院工作,反問:「他們與司局長組成其他犯罪集團?」
控方之後拿出監聽資料,指何超明曾與麥炎泰到皇朝區一間桑拿浴室耍樂;何超明淡定解釋,與麥炎泰食過一兩次宵夜,麥在桑拿浴室被跟蹤致電給他,是本能反應,又反駁:「我身為檢察長若要組成犯罪集團,都會選擇『一係黑社會、一係官商勾結』,所謂犯罪集團的利益,畀我的收入還要低,我毋須要這樣做。」
何超明自特區回歸成立時便已被中央委任為檢察長,曾有立法會議員指出,一人任檢察長一職長達15年,並不是恰當的做法。 (互聯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