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台漢在澳機場出境時

因涉攜帶禁用武器被捕
13/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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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攜帶禁用武器被捕

兩名台灣男子相信並不認識,但準備搭同一班航班回台灣,因攜帶伸縮警棍和電擊器等禁用武器,在澳門國際機場出境時被機場保安員揭發,通知治安警將兩人拘捕。

一名台灣男子前日在澳門國際機場出境時,被發現攜帶屬禁用武器——金屬伸縮警棍被捕。 (治安警察局圖片)

被捕兩名台灣男子分別姓黃及姓張、年約40多歲和50多歲,兩人均供稱不清楚上述物品在澳門屬於違禁武器,並表示是在內地購買和用作自衛用途。

治安警昨日透露案情指,兩宗案件均發生在前(11)日,當日上午9時,機場保安員在檢查出境旅客行李期間,在黃姓男子黑色高爾夫球袋內發現一支金屬伸縮警棍;黃表示是多年前在內地購買,一直放在球袋內作自衛用途,不清楚在澳門是屬於違禁武器。

同一時間,另一名機場保安員在檢查出境旅客張姓男子行李時,在其行李袋內發現五支電擊器。張同樣聲稱不清楚電擊器在本澳屬於違禁武器,又辯稱在內地一個網站購買,主要是給兒子用作自衛用途。兩人被警方以「禁用武器」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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