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及施行細則明年3月底生效

明年1月起接受工會登記申請
05/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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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接受工會登記申請

《工會法施行細則》及《工會法》同於明(2025)年3月底生效。據統計,全澳僱員團體超過400個。( 資料圖片)

名為《工會法施行細則》的行政法規將與《工會法》同於明(2025)年3月底生效,法規訂定工會及工會聯合會的登記及註銷登記的程序等,也規範工會及工會聯合會加入或退出澳門特區以外設立的組織或團體,以及參加或合辦活動的相關通知和預先許可的程序。另外,處理工會登記申請事宜的條文則於明年1月1日生效。

行政會上周五(2日)在政府總部公佈多項法律草案及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勞工局長黃志雄、研究及資訊廳長陳穎芝介紹,為充實《工會法》的規定,特區政府制定《工會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訂定工會及工會聯合會的登記及註銷登記的程序、機關據位人的委任通知、豁免機關據位人具備僱員身份的許可申請及修改章程等變更登記事項的程序。

此外,法規規範工會及工會聯合會加入或退出澳門特區以外設立的組織或團體,以及參加或合辦活動的通知和預先許可的程序。同時,訂定勞工局發出證明書的程序、過渡期內的登記安排。

全澳僱員團體超過400個

陳穎芝提到,涉及《工會法》登記的條文明年1月1日生效,即明年1月1日起開始接收工會登記申請,但法律正式生效日期為明年3月31日。登記後的工會在明年3月31日後才可行使職權。目前,全澳僱員團體超過400個,當中多少個會申請登記成為工會,需視乎各團體的意願及考慮。若團體沒有選擇過渡成為工會,就不能行使法律規定的代表會員去協商及處理個人勞資糾紛的職權,日後只有工會才可行使。

被問及法規有否規定何時檢討《工會法》,陳穎芝回應,本澳過去不存在工會,早前透過立法建立工會制度,本澳需要時間適應,政府將會根據實際狀況再作評估。她也提及,今份行政法規主要關乎工會登記的程序等。

工聯籲加強宣講《工會法》

工聯副會長、勞工界議員李振宇表示,《工會法》在本澳是一個全新的制度,社會各界需要時間了解和消化法律法規內容,以及適應新制度下工會的運作方式。建議特區政府未來有序鋪排,加強宣講相關法律法規,加深社會和勞資雙方認識和了解法律法規的內容,推動《工會法》的法律法規順利實施。

李振宇指出,近年國家持續出台惠澳措施,大力支持澳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預料未來本澳工會與內地的聯繫與合作將更加緊密和頻繁。希望特區政府未來能夠大力支持工會參與國家發展和建設事業,促進工會更好地助力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李振宇強調,促進勞資關係和諧穩定除了需要持續完善勞動法制,依法保障和適時發展僱員勞動權益外,亦須加強勞資政三方的溝通合作,透過協商對話減少或避免勞資矛盾和衝突,三方合力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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