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介業務法》法案昨天(7月31日)在立法會大會細則性通過。 (林嘉欣攝)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深合區設保險服務中心的前期工作已經備妥,希望短期內有突破。(林嘉欣攝)
立法會昨(31)日舉行全體大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保險中介業務法》法案,法案最終獲通過,將於明(2025)年8月1日起生效。會上,有議員關注在深合區設立保險服務中心的進度。出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表示,關於深合區保險服務中心,目前前期的工作深合區已經備妥,包括在橫琴成立法人機構作對接,同時與相關中央部委商討落實政策,而鄰近地區香港亦有同樣需求,希望短期內有突破。
金管局正向內地監管部門爭取在深合區的保險服務中心作為試點,讓內地人士或在深合區居住的澳人可在橫琴獲保險續保、理賠、退保等服務。有議員關注本澳保險從業員前往深合區執業的問題,認為近年來國家和特區政府均在推動澳門居民前往深合區就業,但因為法律制度限制所以難實現。現在本澳有逾7,000人從事保險中介業務,而澳門市場小,如何擴大市場尤其重要。
內地執業需獲得許可
李偉農指出,現時任何機構或個人在內地執業,包括在深合區從事保險中介業務均需要獲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許可。而有關金融業務規定為屬地管理,保險中介業務屬於受監管活動,跨境亦要遵守當地有關法律,包括執業資格及售賣的產品受內地監管。至於未來可否有更多業務空間及便利,他稱,現時透過創新機制向國家爭取政策。金融管理局主席陳守信補充表示,當局在今(2024)年3月就實施細則的草案作意見反饋,有關細則已上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審批,結果公布後將簽署合作備忘錄。
另外,亦有議員對法案適當資格審查存在憂慮,擔心業界在執業過程中受到不必要的處罰,影響權益。同時建議法律通過後,加強向業界宣傳應遵守的規定,以免誤墮法網。李偉農表示,有關資格審查做法參照的標準與國際標準對接。陳守信指出,保險業界容易因報酬等系列原因衍生操守問題,為加強對相關行業的規管,引入資格審查制度是為讓消費者或投保人更有信心。法律通過後會羅列須知,以公告形式讓業界知悉有關要求。
行政違法行為罰金最高1,000萬
本次《保險中介業務法》主要修改的內容包括加強對保險中介業務及保險中介人的監管、完善保險中介人准照制度、保險中介業務的准入制度等等。法案提升了行政違法行為的罰金,由金管局處罰,罰金金額介乎5,000元至100萬元,若違法行為造成特別嚴重的影響,則科最高1,000萬元罰款。此外,還調整保險中介人准照的有效期,由現行法令規定的一年改為兩年,並清晰准照續發條件。
兩項辯論動議遭否決
另外,昨日大會上還討論及表決議員林宇滔提出的兩項辯論動議,分別為「本澳應有網約車」及「興建永久性火葬場」,兩個問題均遭否決。其中,關於「網約車」動議被多名議員投下反對票,有議員認為現時的士已經可以提供網約服務,不需要再就「網約車」進行辯論。至於「興建永久性火葬場」動議方面,投票結果為3票贊成、 27票反對、1票棄權。有投下反對票的議員指出火葬場的興建選址比較容易引起社會的強烈反對,必須要與政府有充分溝通和考慮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