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周三(7月 31 日)發布發布公告,宣布對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進行優化調整,新措施從9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公告指出,將調整紅外成像設備、用於目標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無人機重要部件的管制標準,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設備增列入管制範圍,同時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機的臨時出口管制。公告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優化措施調整紅外成像設備、用於目標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無人機重要部件的管制標準,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設備增列入管制範圍,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機的臨時管制,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發言人指,中國政府堅定支持中國企業在民用領域開展無人機國際貿易與合作,反對民用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反對個別國家動輒以無人機為由對中國企業和個人實施非法制裁。中方將繼續跟蹤評估無人機出口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
內地9月1日起,禁止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軍事目的等。 (新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