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養老保障機制由“政策框架”、“行動計劃”、“統籌、協調及執行系統”和“監測、評估及檢討機制”四個部份組成,是為落實“家庭照顧,原居安老;積極參與,躍動耆年”的安老政策方針而建立,旨在構建一個“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的共融社會。
《健康澳門藍圖》提出,本澳居民正面臨三個主要挑戰,包括健康生活實踐不足、慢性疾病風險增加和醫療需求持續上升,將透過開展“制訂健康政策,優化服務體系”在內的三項行動策略作出應對。《藍圖》提出開展社區慢性病管理計劃,以降低慢性病帶來的風險。當局現正探討優化《醫療補貼計劃》,醞釀社區慢性病管理先導計劃,藉此強化公私營醫療機構合作,進一步完善社區醫療衛生保健網絡。
醫療券施行至今已十五年,近年隨着物價上升,提升金額的聲音不絕於耳,期望當局充分評估現時物價水平和居民使用情況,考慮設機制適時適當調升金額,並參照消費券設啟動金和立減額的形式,鼓勵居民定期在私人醫療機構就診,以期逐步增強他們的健康管理意識,實踐健康行為。
再者,長者主要依靠個人儲蓄和養老金過活,惟年輕時收入不高,晚年生活質量必然難有顯著的提高,因而當局應謹遵輸入外僱補充本地勞動力的原則,保障本地僱員權益,持續研判提升居民收入的舉措,並透過多元宣傳途徑,協助居民藉理財進行資產配置,未雨綢繆應付退休生活和醫療開支。與此同時,宜因應經濟復甦狀況,適時推進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實施,令居民退休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面對人口老齡化和老年人口撫養比率持續攀升,不少新情況需要當局積極應對,例如《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款“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應鼓勵和支持家庭成員照顧長者並與長者同住”的規定,但未必是所有家庭成員皆符合申請經屋的資格,抑或子女為減少因生活方式不同所引起的衝突而不與父母同住,衍生兩老無子女照顧的困境,又如如何將更多本地福利延展至內地,貼合時下灣區養老的趨勢,以上種種情況,均需要政策制定者更好落實各項政策的施行初衷、制度銜接和適用範圍。總括而言,當局宜在《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基礎上,更大力度從政策扶持、法律規範和政社支持等方面支援長者生活。
澳門經濟民生聯盟理事長 何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