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等六市擴大開放

放寬澳資進入內地文旅業
15/07/2024
48135
收藏
分享
放寬澳資進入內地文旅業

國務院批准廣州等六市服務業擴大開放,放寬澳資進入內地文旅業。 (新華社圖片)

中國政府網日前發布《國務院關於同意在瀋陽等六個城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批覆》。根據批覆附件,多項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演藝等活動的審批權限,下放至廣州、南京、杭州、武漢、成都等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有分析指,澳門赴穗辦娛樂演藝項目將更加便利。

批覆稱,同意自即日起,在瀋陽、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成都等六個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城市暫時調整實施《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旅行社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的有關規定。

據廣州市商務局介紹,此次涉及廣州的開放調整事項涵蓋醫療養老、演藝文旅、電信服務、社會調查等多個領域。

允許外資旅社辦出境遊

以廣州為例,旅遊服務方面,允許在廣州市設立並符合有關條件的外商投資旅行社,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遊業務。電信服務方面,在廣州市向外資開放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吸引海外電信運營商通過設立合資公司,為廣州市內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在廣州市取消信息服務業務(僅限應用商店,不含禁止外商投資領域)、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僅限為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等增值電信業務外資股比限制。

娛樂演藝方面,將外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投資者投資設立的娛樂場所申請從事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審批權,下放至廣州市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將外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投資者投資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經紀機構的審批權,下放至廣州市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將舉辦外國或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文藝表演團體、個人參加的營業性演出的審批權,下放至廣州市政府文化主管部門。

社會調查方面,在廣州市允許外商投資社會調查,中方股比不低於67%,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中國國籍。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