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局昨(7)日表示,過去社會所指的閒置土地,經過特區政府多年努力已收回並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有土地」,總面積約72萬平方米。當中,已有約19萬平方米土地利用作興建政府辦公樓、倉庫、長者公寓、公共房屋,以及經公開競投發展私人樓宇,佔比約26%。透過切合地區現況和社會發展實際需求進行規劃利用,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特區政府必須再次重申:未曾利用的「國有土地」並非閒置土地。對於尚未落實永久用途的土地,現時均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土地儲備,未來須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社會發展需要和城市總體規劃作綜合考慮,以落實最終用途。一般情況下,倘有臨時用地申請,行政當局會就是否條件合適提出意見,特區政府在綜合審視意見和作出研究後,認為合符公共利益時,才會將部分土地提供作臨時用途。現時已有部分土地被臨時作為公共綠化休憩空間或兒童遊樂場,如:觀音像海濱休憩區、黑沙臨時綠化休憩空間、林茂塘市政臨時休憩區,以及近期公佈的臨時「澳門戶外表演區」。當特區政府對相關土地落實最終用途後便會收回發展。
特區政府昨(3)日收回新城填海區B區一幅面積約27,000平方米被非法佔用的國有土地。 (工務局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