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發布房貸套數認定新規

已掛出售或出租房產不計入家庭套數
03/0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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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出售或出租房產不計入家庭套數

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昨(2)日發佈《關於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內容涉及查詢服務部門、查詢規則、查詢管道和查詢結果適用範圍四方面新規,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資訊網掛牌出售或出租的商品住房將不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這意味著,若居民家庭通過該網站掛牌出售或出租其名下房產,這些房產將不會計入家庭住房套數的統計。

此外,通知明確指出,自2024年8月1日起,若居民家庭名下除已掛牌出售或出租的住房外無其他住房,再次購買商品房時,將按照首套購房政策執行,首付比例為15%。

《通知》指出,查詢結果適用於商業銀行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業務,不作其他用途。

該通知的發佈旨在進一步規範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工作,為居民提供更加明確和便利的住房資訊查詢服務。

佛山出台樓市新政,已掛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新華社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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