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管理制度》法案本周二(18日)在29票贊成、三票棄權下,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聯合發文指,繼《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實施後,政府今次再制訂了《小販管理制度》法案,從發牌機制、優化管理規範等方面規範小販經營行為。對於完善制度、優化小販的經營環境表示認同。但四名議員認為,法案中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希望多聆聽小販意見,並因應小販的經營特點、壓力、居民及旅客消費習慣的轉變而完善法案內容。
為了提升小販的競爭力,增加旅遊元素以及為居民提供日常所需產品和服務的選擇,應研究藉著制度的修訂,因應社會發展引入新的服務元素和考慮引入恆常性申請和競投機制,以減少空置空間、增加貨品的多樣性和吸引力,令小販經營內容更加多元化,提升小販服務功能。
另外,今次法案加強對小販業務的管理,明確准照持有人須遵守一系列義務,尤其包括親身及持續經營業務等。我們注意到,由於小販經營環境與街市不同,尤其街邊攤販更易受天氣影響,有需要因應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對小販親身及持續經營業務等予以酌情處理;並期望當局完善過渡規定,以及降低罰則金額,讓小販得以穩定經營。
最後,無論街市還是小販近年都遇到發展的挑戰,四名議員希望政府針對整個街市及小販未來發展方向展開研究,提出可行的活化方向和策略,促進街市及小販可持續發展。
四名議員認同制訂《小販管理制度》法案有助完善制度、優化小販經營環境。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