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得沸沸揚揚的香港銅鑼灣書店人員失蹤事件,昨日有新進展,新華社昨日晚間約8時發表調查文章,稱其中一名失蹤人員、書店老闆之一的桂民海,是因12年前酒駕撞死人,因害怕坐牢而於緩刑偷渡藏匿,多年以後才於去年10月向公安機關自首。
失蹤接近四個月的桂敏海接受央視專訪,指自己受良心譴責,選擇回國投案。(互聯網圖片)
新華社發表的調查文章中,將桂民海寫作「桂敏海」(以下使用桂敏海),指他於2003年在寧波經商時的一個飯局後,開車送朋友回家,當晚9時將一名穿越馬路的女大學生撞倒,致其死亡,後經公安機關檢測,桂敏海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14毫克,達到醉酒駕車標準。2004年,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緩刑期間冒用身分偷渡出國
2004年,還在緩刑期間內的桂敏海害怕坐牢,精心設計一個偷渡計劃,冒用他人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越國境,輾轉多國潛逃在外,法院則於2006年裁定撤銷對桂敏海緩刑兩年的執行部分,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兩年,公安機關同時展開追逃。
報道稱,由於受不了良心譴責,桂敏海於去年10月向公安機關自首投案。報道引述桂敏海本人說法,稱逃亡的日子「沒有國、沒有家、沒有故鄉」,「心不安,哪裡都不是故鄉」,因為長期受內心煎熬,桂敏海經常用物質排解痛苦,但仍然整日作惡夢,引發高血壓、心臟病,痛苦不堪。
受害人母親向央視表示,失去女兒的日子非常痛苦,曾經有自殺的念頭。(互聯網圖片)
「不希望惡意炒作」
去年6月,桂敏海收到父親病重去世的消息,但逃亡在外的他無法返鄉奔喪,使他悲痛萬分,他說自那刻起,才開始真正反省自己,也切身體會到12年前因對法律的漠視,給另一個家庭帶來的生離死別之痛,是多麼痛徹心扉,促使他下定決心回國自首。他在接受調查期間寫下多份悔過書,稱「我要承擔我自己的法律責任,我也願意接受任何處罰」。對於外界將他回國自首被炒作為「失蹤」,桂敏海在訪問中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
由於桂敏海擁有瑞典國籍,曾引起瑞典外交部關注事件,桂敏海也在聲明中表示,「雖然我還有瑞典國籍,但我真切的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桂敏海持有巨流傳媒集團34%股份,原本外界指其於2015年10月在泰國失蹤,有報道稱見到他被多名男子帶走,其妻於去年11月接過報平安的電話,桂敏海身在英國的女兒也向瑞典駐英使館求助,但相關消息沒有經過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