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周日(19日)宣布,即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美國、日本和台灣地區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今次調查通常應在明年5月19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六個月。
中國商務部上月22日收到多家企業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根據上述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初步審查,中國商務部決定對上述地區的進口共聚聚甲醛開展反傾銷調查,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至去年12月31日。
共聚聚甲醛又稱聚氧亞甲基共聚物或聚氧化甲烯共聚物,具有機械強度高、高耐疲勞性等特點,可以用於電子、汽車、建築及醫療器具等領域。
商務部宣布,對原產於歐盟、美國、日本及台灣地區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展開反傾銷調查。 (視頻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