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議員表達「海一居」立場

冀政府作獨立個案盡快解決
07/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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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府作獨立個案盡快解決

「海一居」200多名小業主昨日公開表明暫停供樓花,待日後政府與發展商處理妥法律程序後再重供。昨日在立法會第二日辯論運輸工務領域施政方針,多名議員發言關注事件。

多次為「海一居」事件發聲的議員唐曉晴表示,「海一居」是重大政治議題,是次會議正是需要尋求社會共識最好場合。他提出,若一幢樓宇已批出圖積,可以賣買,「樓都起到一半,發展商又冇走佬,單位亦賣咗好多,但樓要畀政府收返」,質疑是否制度上有矛盾? 政府一方面批地,一方面不批發展計劃,是否有矛盾? 他又稱,「法律唔會自己走出來,是否立意通過法律以犧牲部分人利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表示,他已多次表明「海一居」問題具體情況十分複雜,他強調自己不是「洗手」,但按新《土地法》規定,沒有其他辦法。

議員唐曉晴質疑政府一方面批地,一方面不批發展計劃,是否有矛盾。 (劉志衡攝)

他又重申,2013年4月16日新聞報道土地工務運輸局前局長已提醒要小心,而《樓花法》是同年 7月才生效。他稱,「新《土地法》規定舊批地按新法處理,有否矛盾各人可有各人睇法」。

議員歐安利認為,本澳需要保護投資者利益,小業主屬於投資者身份,亦有按遊戲規則,雖然前局長有提醒小心,但事實上政府應告訴小業主其嚴重性是可引致悲劇結果,甚至應該「出手」中止工程。

議員關翠杏明言,議員鄭安庭日前在立法會討論社文司領域時指她也承認新《土地法》有問題,是錯誤演譯她對新《土地法》的解讀。她解釋,新《土地法》是當時小組會及立法會法律顧問共同努力的成果,並在全體大會上逐條審議後,獲得全體支持及通過。她重申,不管是新《土地法》和舊《土地法》,25年的土地臨時批租期均是一個大限,臨時批給且不得續期。

關翠杏表明,有一直關注及接觸小業主。她認為,若果將「海一居」事件捆綁其他土地作處理,擔心會「一刀切」放生其他土地,引發更大的爭議,亦不利解決「海一居」事件。她直言若關心「海一居」的有心人,應建議「海一居」歸獨立個案解決,才能更有效保障其小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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