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生效三個多月。市政署表示,已向422間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發出登記證明,其中408份登記證明仍生效,而使用「商社通」提出的登記申請共48宗,當中新登記20宗,更改登記27宗,註銷登記1宗。暫未有場所因違反相關規定而遭檢控。
市政署稱,相關制度2月生效至今,針對零售鮮活食品的巡查約470間次,截至上周三 (8日),暫未有場所因違反相關規定被檢控。新法生效初期,食安人員巡查時以勸導為先,重點提醒場所負責人須遵守相關法規的要求營運,注意食品安全及環境衛生清潔,並保持有關設備及設施的良好運作。
市政署強調,將持續透過巡查及執法工作,確保場所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為使有意開設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經營者,更清晰了解開業事項及營運要求。市政署亦提供「前期技術諮詢服務」為申請者提供營運模式,場所的設施設備等技術意見。
市政署2月至今針對零售鮮活食品的巡查約470間次,暫未有場所因違反相關規定被檢控。 (市政署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