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霸」問題一直深受社會關注,為回應社會多年訴求,政府擬修改《民法訴訟法典》勒遷之訴制度。立法會議員宋碧琪認為是次修法有助平衡租賃雙方權益,促進租務市場健康發展。由於新法較現有做法更簡便,預料前線執法人員工作壓力將增加,或需即時上門送達公告通知,並負責更多實地執法工作等,她認為當局必須密切關注並妥善部署前線人手。
法案建議容許業主在租客拖欠租金5個月或以上時可提出簡便勒遷程序。宋碧琪認為雖然5個月時限或會被視為過長,但若把時限定得太短,反會增加司法機構行政成本。但期望當局在修訂詳細條文時,充分聽取社會各界不同聲音,包括業主和租客等持份者的意見,務求達至兼顧雙方利益的平衡局面。如果拖欠租金金額較少,立即展開勒遷程序未免成本過高。畢竟1個月的租金金額或許只有幾千至萬元不等,若每次拖欠少量就啟動有關訴求,對司法機構運作成本而言會造成負擔。
她續指:宜設立適當機制,確保權益受損一方能夠獲得妥善處理和賠償。至於修訂建議容許業主可用租務按金抵付拖欠租金,按金上限目前為兩期租金,意味業主可在租客拖欠達3期租金時啟動勒遷程序。有見及此,實際執行時限或可進一步縮短。不過,她重申這只是當局初步的立法構思,期望在立法過程中能深入探討,為法例定下合理條文。
最後,宋碧琪關注法例付諸實施後的執行情況。由於程序比原來的做法更簡便快捷,屆時前線執法人員的工作壓力或會增加。因此,當局需要密切關注和妥善部署前線人手,並加強相關培訓,確保執法人員高效執行新法。
立法會議員宋碧琪讚同政府修法簡化勒遷程序,並呼籲妥善部署前線人手,確保高效執法。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