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及母公司字節跳動入稟美國法院,要求法院阻止美國司法部長執行「不賣就禁」法案。 (美聯社圖片)
一名TikTok內容創作者在國會山莊前接受訪問,反對國會通過針對TikTok「不賣就禁」法案。 (美聯社圖片)
短片分享平台TikTok及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入稟美國法院,尋求阻止總統拜登4月24日簽署的一項法案,有關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必須在明年1月19日之前出售TikTok的美國資產,否則將面臨禁令。這宗訴訟象徵自美國國會4月通過該法以來,TikTok首次發起挑戰。
據路透社報道,TikTok和字節跳動7日向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提出訴訟,指有關法案違反美國憲法多個條目,其中包括違反第一修正案的保障言論自由權,要求法院阻止美國司法部長加蘭執行有關法案。
根據入稟狀,兩間公司指,「國會創下歷史上首度頒布了一項法律,對單一的、指定的語音平台實施永久性的全國性禁令」,強調「這項要求在商業上、技術上、法律上都不可能辦到。……毫無疑問。該法案將迫使TikTok在明年1月19日之前關閉,讓1.7億美國人噤聲。」
兩間公司還表示,中國政府已表明不允許相關出售TikTok的行動,所以公司無可能符合法案規定的出售TikTok條件。公司另稱,字節跳動的58%權益是由全球投資者持有,只有21%權益由中國創辦人持有,集團僱員則擁有餘下21%。
實際上,由於TikTok運作關鍵是演算法技術,而相關技術是字節跳動整體營運的核心,所以不單中國政府不批准,公司本身出售附帶演算法的應用程式是不可能。再者,TikTok美國市場亦只佔字節跳動總收入和每日活躍用戶人數很小數,故不會賣給潛在的美國買家,讓核心技術流出。
學者:TikTok挑戰禁令或成功
賓州大學凱里法學院(CareyLawSchool)資深研究員赫爾維茨(GusHurwitz)表示,字節跳動首先可能要求法院暫時阻止該聯邦法律生效;法院是否授予此類暫時禁令,將直接決定此案的發展。法院若不出面阻攔,字節跳動必須在本案裁決前出售TikTok。
但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執行主任賈弗(JameelJaffer)預計,TikTok挑戰禁令將會成功。他說:「第一修正案是指政府若無充分理由,不能限制國人從國外獲取思想、資訊或媒體。這樣的理由在此案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