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報道,民政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強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工作,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助。
通知稱,要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認定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展開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工作,並要求用好「主動發現機制」,即時上傳人口資料庫,並在此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分類實施救助幫扶。
在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以「防風險」為目標,逐步擴大監測範圍,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監測的基礎上,將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更多有潛在困難或風險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資訊平台,強化分層管理、動態監測。
官方並未對所謂「低收入人口」的收入進行明確界定,但根據通知,「低收入人口」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例如去年7月,北京將該市的最低保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人民幣1,320元。
據通知,「低收入人口」,還包括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剛性支出較大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成員,以及其他困難人員等。
民政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加強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