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澳旅遊團七天內可多次往返琴澳

經辦旅行社須由深合區認定
29/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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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旅行社須由深合區認定

深合區出臺相關配套檔,明確琴澳旅遊團組團、出入境流程以及從事琴澳旅遊團經營業務的組團旅行社資質認定的標準、程序等。 (深合區執委會提供圖片)

《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實施進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昨(28)日發佈,明確「參加『琴澳旅遊團』人員可以多次往返琴澳」。為推動政策落地實施,規範旅遊市場,加速為跨境旅遊市場注入新活力,同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深合區)出台相關配套文件,明確琴澳旅遊團組團、出入境流程以及從事琴澳旅遊團經營業務的組團旅行社資質認定的標準、程序等。

根據深合區執委會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關於琴澳旅遊團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簡稱:《實施細則》),參加多次往返琴澳旅遊團(簡稱:琴澳旅遊團)的內地居民,須通過由深合區認定的旅行社報名參團旅遊。《實施細則》自下(5)月6日起施行。

內地居民向符合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加琴澳旅遊團後,可憑確認短信到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標注「琴澳旅遊」),在辦妥證件後向組團旅行社提供相關資料,即可按旅行社的安排赴澳門與橫琴旅遊。

琴澳旅遊團最少2人最多40人

琴澳旅遊團人數需在2人以上(含2人)40人以下(含40人)。旅遊團應當整團出入境,整團在澳門和深合區行政區域內活動,且必須由旅行社領隊或導遊全程陪同。

相關政策對琴澳旅遊團首次出境前往澳門的口岸不作限制,內地旅客於入境澳門後在簽注停留期(7天)內可經橫琴口岸多次往返澳門與深合區。但注意的是,期間旅遊團旅客經橫琴口岸以外的其他口岸從澳門入境內地的,則其所持團隊旅遊簽注即自動失效。

由深合區認定旅行社數量

為保障深合區旅遊市場規範經營,深合區經濟發展局配套制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關於琴澳旅遊團經辦旅行社資質認定辦法(試行)》(簡稱:《認定辦法》),明確進一步明確從事琴澳旅遊團經營業務的組團旅行社資質認定的標準、程序及監督管理等事宜。該辦法自下(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通知指出,認定機構方面,由深合區經濟發展局負責對提出申請的旅行社資質審核、認定、監督和管理。申請資質認定的旅行社應滿足四項基本條件,包括具備出境、入境和國內旅遊業務經營資質,並具有組織和承接旅遊團組業務的能力與資質;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聯機構或者異常經營機構名單內及「信用中國」網站公佈的負面公示信息;具備健全的旅遊風險防控機制和應急預案;擁有良好的行業信譽和客戶評價。

符合資格的琴澳旅遊團,須經認定後方可組團出境。旅行社應當在琴澳旅遊團計畫出境日前10個工作日,在深合區官方申報平台上統一申報有關旅遊團名單。經濟發展局將結合有關細則的執行情況,合理認定旅行社的數量。

接下來,橫琴和澳門旅遊行業主管部門將組織召開政策宣講會,為兩地旅行社和會展業界解讀政策的意義、內容及亮點,透過琴澳兩地文旅特色融合,加快研究推出「一程多站」旅遊路線,構建琴澳一體旅遊發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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