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二四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本年度醫療券的發放規則與去年相同,向每位合資格的本澳居民發放澳門元六百元補貼,使用期限由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為期兩年,總補貼金額約為澳門元四億四千一百一十六萬一千元。凡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前持有有效本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均為受益人,居民就診時透過身份證或「一戶通」使用醫療券。同時,居民可把醫療券全部或部分移轉予持有本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醫療券繼續以電子方式發放,並只可用於已參與計劃的醫療人員所提供的服務,但不適用於已獲特區政府資助的醫療人員。獲許可參與計劃的醫療人員須在其營業地點張貼專用標貼。
此外,因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簡稱「深合區」)的發展,為本澳居民在深合區就醫創設有利條件,同時擴展本澳醫療業界發展的空間,本年度醫療券的使用範圍擴大至深合區。具內地適當資格在深合區提供醫療服務並已在本澳加入醫療補貼計劃的本澳醫療人員可接受醫療券作給付,在深合區的診所須符合內地相關規定和須由本澳居民單獨或共同出資設立。本澳居民在深合區須透過「一戶通」使用本年度的醫療券及仍有效的二零二三年度醫療券。
衛生局透過電子方式持續監察醫療券的使用情況,對於違規行為,衛生局將嚴肅處理並追究違規者的責任。
行政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