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入獄八年賠三萬元

「淫警」23項罪名成立
18/01/2016
32115
收藏
分享
「淫警」23項罪名成立

24歲特警陳X斌在2014年底被揭發假扮「(口靚)模」,在Facebook(臉書)誘騙並性侵16名女學生,案件在上周五(15日)宣判,結果陳23項罪名成立,合共判處八年徒刑,並須向其中一名受害者賠償精神損失澳門幣30,000元。

陳姓被告上周五由囚車運至初級法院聽候審判。(陳駿騏攝)

法官在宣讀判詞時指出,被告雖然是初犯,但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情節嚴重、對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判決裁定被告16項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罪成,每項判囚五個月;一項脅迫罪,囚七個月;一項嚴重脅迫罪改判普通脅迫罪,判囚一年六個月;一項強姦罪改判性脅迫罪,囚兩年六個月;一項性脅迫罪,囚兩年三個月;兩項對兒童之性侵犯罪,每項囚三年六個月;一項不法攝錄罪,囚五個月,數罪合併共判八年刑期,隨即押解路環監獄服刑。

案情指,被告從2010年開始假扮「(口靚)模」在臉書開設多個賬戶結識少女學生,引誘對方與其互發裸照,再用裸照去威脅事主進行強迫性交。被告犯案多時,直到2014年12月,一名18歲少女被騙後沒有就範,報警求助後才揭發「淫警」的累累惡行。

警方拘捕被告後,在其電腦中發現1,700多個照片和視頻檔案,全部為十多歲少女的裸照及不雅視頻。警方最後證實案中有16名被害人,其中一名未滿14歲少女更加被迫與被告性交。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