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場土地交回政府,並將長遠計劃為多功能的場地,同時政府已開展研究興建可容納五萬人的戶外臨時演出場地,冀今年底能落成,這令“演藝之都”這一大方向有了新起點。
按現時澳門政府的公用場地,如氹仔運動場或澳門蛋,又或博企的演藝場館,都沒有一個可容納超過兩萬人的場地。要實現演藝之都這一大方向,大中小場地不可或缺。一直以來,澳門演藝方向都走精巧美路線,主因沒有大場地,缺少超大型演藝活動的經驗,不以北京上海作對比,就以大灣區的廣州深圳香港參考,澳門的“大型”演藝活動只能說是他們的中小型活動。略說去年美國歌手Taylor Swift在新加坡舉行演唱會的國家體育場可容納5萬5千名觀眾,廣州的奧林匹克體育場可容納8萬名觀眾,深圳的大運中心體育場可容納6萬人,這一看便明白。再說,這些大型或超大型活動也不一定是室內場館,大多演藝活動都在戶外舉行,故此有一大型戶外場地,架設臨設施便可舉辦活動。如能有大型場地,的確可令澳門的演藝活動躍升新高度。
然而,舉辧大型或超大型演藝活動,不單是要場地要硬設施,如要踏上演藝之都的高光,不是興建一個大場地便一蹴而就,是要交通、票務、燈光舞台、臨時人力資源,甚至完善的演藝保險及行業法規多方配合協調,若要舉辦到5萬人的活動,便要有承載5萬人的上中下產業鏈的能力。單說年初路氹舉行的多個演唱會,每一場的舉行,無不考驗澳門的交通承載力,更先不論輕軌的購票問題,如要舉辦一場5萬人的演藝活動,同時在短時間內有5萬人的流動,交通問題是先要深思解決;活動票務系統能否完善;燈光舞台等能否做到專業安全,又如何培養相應人才;臨時人力資源有否相應措施處理。年初在氹仔運動場舉辧的演唱會,活動後場地損壞還要一個月的修復工作,外地的活動是做到一個接一個地無縫在同一場地舉行,不可能有一個月時間空白,如下一個演藝活動因此需延期,這便產生履約的賠償問題,對演藝之都的形象受損,這一小事反映澳門暫時對大型演藝活動仍缺少綜合經驗。如舉辦更大型的演藝活動,問題將更多。作為旅遊城巿,要發展成為演藝之都,不單對入場觀眾遊客做好工作,還要對參演者及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好服務,讓他們感受澳門的魅力,體驗到澳門的文旅優勢,不只做大,還要做優!
澳門匯智社理事長 黃慧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