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港碼頭對澳門歷史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早期,澳門的船運、漁業、商業活動等皆在內港一帶起源並繁榮發展,隨後逐漸輻射延伸至周邊區域。後來,由於本澳經濟社會發展及產業轉型、渡輪碼頭遷往新口岸等因素,內港碼頭的商業發展較為緩慢,環境設施亦隨時間老化失修,種種問題開始突顯,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決。
現時,內港碼頭仍發揮著不容忽視的功能,承接了本澳大部分糧油、蔬果、醫療藥物用品等物資的進口、倉儲業務。因此,政府應綜合多方面作出考量,思考內港碼頭將如何進一步建設轉型,加快重振內港活力。
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24)》中表示,計劃在內港一帶建設“沿岸商業街及水岸公園”,並提出了以內港為節點之一,構建“十字門區域合作樞紐”和“一河兩岸軸帶”的願景。筆者認為,政府應開展相關的專項研究工作,適時向市民及業界公佈目前規劃進度,透過該等建設重振內港經濟活力,促進兩地聯動發展。
同時,政府近期更新了土地佔用准照費用表,新增碼頭用地,包括漁業活動、一般貨運等同類設施用地,每年繳納的佔用准照費用為每平方米土地面積980澳門元,分4年採取漸進模式徵收。碼頭業界有聲音指出,現時民生區中小企經營狀況不佳,而調整後的收費漲幅超出預期,恐成本激增會對業界造成衝擊,擔憂經營狀況將逐年嚴峻。筆者表示,政府應加價事宜與業界持續溝通,並檢視佔用費的增加對內港碼頭營運的影響,推出相應的支持政策,以協助優化業界經營狀況。
直選立法會議員 鄭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