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民宿管理法
18/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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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民宿管理法

珠海市政府辦公室於4月13日發布關於印發《珠海市民宿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的通知,該辦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上述辦法所稱民宿,是指經營者利用農村、海島、歷史文化名鎮名村、重要景區及其周邊的獨幢、聯排式住宅或其他民用建築開辦的,為旅遊者提供體驗自然景觀、生態環境、特色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該辦法涉及民宿開辦要求、開辦程式、經營規範、監督管理等。

據辦法明確,民宿單幢建築的客房數量不超過14間,經營用客房不超過四層,建築總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超過前述規模的住宿服務經營場所,依照旅館業相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進行申辦。

另外,辦法鼓勵成立民宿行業協會,並發揮行業自律和行業服務作用,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制定服務規範,為會員提供資訊諮詢、產品推廣、培訓交流、爭議協調等服務。同時,鼓勵行業協會、網絡交易平台等主體開展民宿服務品質與信用評價,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監督。

辦法明確,民宿單幢建築的客房數量不超過14間,經營用客房不超過四層。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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