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商業時報》報道,由新加坡人力部、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NTUC)和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SNEF)共同成立的三方聯盟,16日公布新指引,新加坡僱員從12月1日起,可向僱主要求每周四天工作,即周休三日,並可申請更多在家工作的時間,以留住人才。
根據新指引,在新加坡工作的員工除可要求在家辦公外,亦可提出彈性工作時間及靈活的工作量。僱員可以書面方式,正式提出彈性工作安排要求,並自行列明細節,例如申請理由、開始日期等。僱主需於兩個月內書面答覆,若拒絕僱員申請,應與僱員探討其他解決方案。
這項指引不具法律約束力,但要求所有新加坡企業必須建立程序,讓僱員正式提出彈性工作安排的要求。若僱主認為僱員提出的安排可能大幅降低生產力、顯著提高成本,或因工作性質不符而不可行,可予以拒絕,但企業不得以違反企業傳統或管理階層不認同彈性上班文化為由,拒絕申請。
從12月1日起,新加坡員工可向僱主申請周休三日工作制。 (美聯社圖片)